股权转让的税务办理步骤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4-11-03 23:00:38 •阅读 0
公司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 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包括: - 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 - 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 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包括: - 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 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 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 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 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 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 如果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包括: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6.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 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 《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 如果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 根据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 根据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 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 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包括: - 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 - 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 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包括: - 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 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 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 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 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 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 如果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包括: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6.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 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 《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 如果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 根据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 根据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 原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