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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的分录是如何进行的呢?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企业借入长期借款一般方式有:将借款存入银行,由银行监督随时提取;由银行核定一个借款限额,在限额内随用随借,在这种方式下,企业在限额内借入的款项按其用途直接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账户。
取得长期借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差额:借: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期末计提长期借款的利息时,根据不同情况,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 借:在建工程(资本化的利息) 借:财务费用(费用化的利息) 贷:应付利息(到期还本,按期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分期支付长期借款的利息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归还长期借款本金和利息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借款—本金 借: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