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商誉支出能直接税前扣除吗? 更新时间:2024-12-13 23:02:30 •阅读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可以扣除。如果企业将所购进的商誉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则应按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进行摊销,摊销金额可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