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公司股息税率怎么算?
更新时间:2024-12-16 02:00:35 •阅读 0
1、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月22日发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四条),明确了针对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利润的税收优惠措施。具体来说,对于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若在2008年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则免征企业所得税;而2008年及以后年度新增的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时,则需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进一步规定了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的相关税务责任。如果一个非居民企业没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场所,或者虽然设立了机构或场所但其所得与该机构或场所无关,那么该企业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有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3、此外,《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也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收益提供了免税待遇。即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通过股息、红利等形式获得的投资回报被视为免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