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确认收到的租金才算收入?
更新时间:2024-12-18 15:01:10 •阅读 0
第十九条第二款明确指出:租金收入的确认,应遵循合同约定的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具体日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三条,对于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确认有如下规定:在旧税法实施期间,已按其他方式计入当期收入的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及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新税法实施后,若与按合同约定支付时间确认的收入额出现变动,则需将该收入额减去之前年度已按照其他方式确认的收入额后的差额,作为当期收入进行确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三条,对于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确认有如下规定:在旧税法实施期间,已按其他方式计入当期收入的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及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新税法实施后,若与按合同约定支付时间确认的收入额出现变动,则需将该收入额减去之前年度已按照其他方式确认的收入额后的差额,作为当期收入进行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