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所得税汇算要调整做凭证吗 更新时间:2025-03-11 23:01:34 •阅读 0 企业外购的商品用于职工福利的,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年底纳税申报时进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纳税调整。 1、购进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使用时其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