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属虚拟非法定货币,挖矿消耗大量能源,国家为什么不禁止呢?比特币挖矿宽带要求
比特币属虚拟非法定货币,挖矿消耗大量能源,国家为什么不禁止呢?
比特币在中国被定义为虚拟资产,只是提供法币交易平台非法,而大部分挖矿消耗的都是过剩能源,比如四川的丰水期水电等,只有过剩能源,才有两三毛的价格,矿工才赚的多。而消耗过剩能源换来的虚拟货币,却真实可以从国际市场换来美金,所以,没必要禁止。
但是如果炒作比特币影响了实体经济或者真的消耗了不该消耗的能源,国家今后还是可能会禁止挖矿的。
国家早就对比特币进行限制,曾经还导致比特币价格有一段时间暴跌,但是国家也只是不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化,也就是不认可其是正经货币。
这已经是极限了,而且直接打击也没有用,因为比特币这是一个全球性的东西,光我们国家禁止,不会起多大作用,毕竟这个东西的涨跌权其实是由那些大资本家控制的,而且似乎价格很难跌下来。
所以这就导致许多人进入投资,想挣钱,国家只能说不支持去炒比特币,但是不能阻止人家投资,不能阻止人家如何用电,这都是他们的自由。你不能说不让人家用电挖矿,人家付电费了,至于想怎么用那是人家的事情,这点不好限制。
而且很多人都明白虚拟币就是一串数据,根本没有产生实际价值,但是财富的诱惑是很大的,反正现在没有跌,没有矿难,只要不是最后接盘都有挣钱的可能,这玩意除非全世界联合起来打击,否则根本没啥用,因为还是可以流通,一旦流通就会有价值,就会有人去买卖。
很多人说的我不赞成,可以以违反环保政策查封矿场,鼓励居民举报,可以以扰乱金融秩序关停交易网站、打击交易活动,宽带运营商封杀挖矿软件和交易网站端口。措施多了,就看你愿不愿意!
关键点在于比特币是第一代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货币,区块链技术是未来。
但是能够现实应用的区块链虚拟货币技术,还需要三代四代之后,时间具体多久谁也说不上来,所以国家对于区块链技术应用本身是持观望态度,让子弹飞一会儿。
为了防止普通人被割韭菜影响社会稳定,比特币是非法的,不受国家保护,但是人类投机分子总会有,那国家也懒得管,自己愿意赌,那就自己去承担风险吧,国家只能管管普通人。
禁止不但不利于技术发展提升,而且要花成本组建团队和立法,而且想玩的人你也挡不住,与其吃力不讨好,那就完全没必要禁。
比特币或者其它一些加密货币只是披着区块链或者高科技外衣的骗局罢了。就跟烟和酒从长期看都是摧毁健康的骗局一样,比特币可以给你带来瞬间暴富的快感,但是一旦形成心理依赖,结局肯定是完蛋,倾家荡产。
套用潘嘎之交来说,兄弟们,这东西太玄乎,你们把握不住[呲牙][呲牙]
数字货币和比特币都是电子货币,有何不同?
目前中国正在试验中的数字货币,是以国家信用作为担保,与纸币一样的法定货币,各商家必须无条件接受数字货币的支付行为,数字货币的实际购买力与真实货币完全相同,商业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需要用实际货币等额替换数字货币,不是比特币一类单纯的虚拟货币,不会引起激烈的通货膨胀或突然迅速增值。数字货币其实只是替代传统纸币的一种电子支付形式,具体应用场景表现为手机钱包支付。数字货币决不是可以凭空挖矿就能产生、容易形成投资泡沫的虚拟货币,投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电子货币,严格意义上来说就是一种击鼓传花式的庞氏骗局……普通老百姓需要谨慎对待,免做韭菜。
1、概念范围不一样,比特币是数字货币的一种,数字货币的概念涵盖比特币。
2、发行方不一样,比特币没有统一的发行方,而有些数字货币有独立的发行方。
3、数量不一样,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数字货币简称为DIGICCY,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数字货币)的缩写,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DIGICCY)。比特币是一种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能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中。早期的数码货币(数字黄金货币)是一种以黄金重量命名的电子货币形式。
现在的数字货币,比如比特币、莱特币和PPCoin是依靠校验和密码技术来创建、发行和流通的电子货币。其特点是运用P2P对等网络技术来发行、管理和流通货币,理论上避免了官僚机构的审批,让每个人都有权发行货币。
首先明确一下电子货币的概念:百度的秒懂百科是怎样形容电子货币的呢?电子货币,是指用一定金额的现金或存款,从发行者处兑换并获得代表相同金额的数据,或者通过银行及第三方推出的快捷支付服务。通过使用某些电子化途径将银行中的余额转移,从而能够进行交易。严格意义是消费者向电子货币的发行者使用银行的网络银行服务进行储值和快捷支付,通过媒介(二维码或硬件设备)以电子形式使消费者进行交易的货币。
比特币(Bitcoin)Bitcoin的概念,最初是由中北聪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的,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
货币本身,是要具备购买的功能的。而比特币本身是中本聪这个概念诞生的衍生品。中本聪本人是不具备发行货币的资格的,由此可见,比特币是在未获得官方授权或同意下,仅在小范围内流通有限电子货币。
比特币的信仰者,坚持认为比特币是货币,当然也可以称之为信仰者的电子货币。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也把比特币定义为电子货币。但是,在中国,比特币的属性,仅作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存在。
虽然比特币仅在一些交易所和有限的范围之内使用,严格意义上并不能称之为电子货币,但不得不承认,比特币开启了加密货币的新思路!总数有限制(防止私自超发货币贬值),全部交易记录可查(在很多方面都可以借鉴:比如,预防不正当交易、预防腐败、银行或者跨国交易、免中介行为等等)
未来,电子货币一定是个趋势,采用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坊等加密算法的电子货币,一定会实现!因为,它们的算法是符合绝大多数人利益的,也是简便快捷的……
奉上本人三年前对几种“虚拟币”在各平台的交易价格记录。
央行数字货币以国家主权信用为价值担保,拥有货币价值稳定性。比特币不具备价值,也并不具备提供“清偿服务”和“核算单位价值稳定化服务”等公共产品服务的能力,在交易费用上亦不具有明显优势,这些缺陷决定了其难以成为真正的货币。
央行数字货币的本质还是法币。在法定数字货币环境下,通过预设、可靠的程序算法规则,在保证币值稳定的前提下,由经济系统自发、内生地决策货币供应量,自动地发行和回收货币,将成为可能。中央银行的角色或许将不仅仅是货币发行量的决策者,还是货币发行算法规则的设计者。
比特币是电子货币,是虚拟货币,也是数字货币。比特币是一种数字货币。
你这里说的数字货币,应该是我们国家正在试验的数字货币,它同样是数字货币的一种。
我们正在试验的数字货币和比特币的区别就在于一个国家认可一个国家不认可。
其实你没有必要纠结这些东西,就好像贝壳被金属被替代,金属币被纸币替代,以后呢,就是数字币代替纸币。但这些都是国家认可的,由国家信用做担保的。
比特币呢,他没有国家信用。你就可以理解为它是一种一部分人认可的,可以用来交换物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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