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在美国合法吗?美国炒币犯法吗
比特币在美国被视为货币吗?
货币,正如我们在现代世界中使用的术语,既指货币对象或实物形式的货币,也指货币价值(信用),即获得货币对象的权利。
在美国,联邦政府拥有赋予货币法定货币地位的唯一权力。美国宪法赋予国会“铸造货币并规定其价值”的专有权力。
最高法院对此的定义如下:“决定什么是合法货币和法定货币,本质上也是政府的权力。在所有国家,这项权力都由政府行使。”因此,国会拥有唯一的权力“以符合主权政府用法的方式发行美国债券,并赋予其货币特质……这种权力……被普遍理解为属于主权的权力。”
比特币在美国和其他地方的法律地位尚未确定。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政府尚未就此问题达成共识。美国尚未授予比特币或任何其他数字货币法定货币地位。到目前为止,比特币在美国既不是法定货币,也不被视为货币。比特币是否可以被视为传统法律意义上的货币,这一问题仍有待商榷。初步判例法迄今为止得出的结论是,根据联邦法律,比特币被定义为“财产”而不是“货币”。
公法的主要范围是规范个人与政府之间关系的立法,以及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个人关系。从过去四年国会就区块链和数字货币举行的七次听证会可以看出,美国公法认为加密货币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这意味着起草法律来规范其使用只是时间问题。然而,截至目前,执法和监管机构仍在澄清现有法律法规对比特币的适用范围。事实上,从未有过类似的东西。因此,比特币目前在美国不受联邦层面的监管。
《银行保密法》(“BSA”)是美国主要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框架,而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是负责执行这些法规的机构。
2013 年 3 月,金融犯罪执法局发布了解释性指导意见,以澄清 BSA 与加密货币的关系。金融犯罪执法局将可兑换虚拟货币定义为“在某些环境下像货币一样运作但不具备真实货币所有属性的交换媒介”和“具有与真实货币等值的价值,或充当真实货币的替代品”。金融犯罪执法局将比特币定义为 BSA 所指的去中心化虚拟货币。
该指导意见澄清,获得可兑换虚拟货币并用它来购买真实或虚拟商品或服务的用户不被视为 MSB(货币服务业务)。但是,金融犯罪执法局认为中心化虚拟货币的管理者或兑换者以及去中心化虚拟货币的兑换者都是货币转移者,因此受 BSA 约束。
证券和商品监管侧重于涉及比特币的两个不同法律问题:(a) 使用比特币购买的投资;(b) 直接投资比特币。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有权监管证券和证券衍生品及其各自的市场。CFTC(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是负责监督期货合约场内和场外交易的监管机构。赋予 CFTC 权力的主要法规是《商品交易法》(“CEA”)。尽管 SEC 和 CFT 尚未正式就购买比特币是商品交易还是证券交易发表意见,但两者都有争议。首先,可以说比特币可以被视为投资合约,因为它通过了豪威测试的四个因素;其次,CFT 已经批准了比特币衍生品市场计划,比特币期货已经在 CME 和 CBOE 衍生品市场上交易。
2014 年 3 月下旬,美国国税局发布了指南,解释了现有的一般税收原则如何适用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美国国税局已确定,比特币不是税收意义上的“货币”。相反,比特币应作为“财产”征税。
根据美国国税局的规定,虚拟货币的使用是一种“变现”事件,变现金额是收到的财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此外,虚拟货币的出售会产生应税收益或损失,其计算方法是从任何销售的变现金额中减去卖方的基准。
收益或损失的定性取决于卖方是持有虚拟货币作为资本资产的投资者(资本收益或损失)还是从事将虚拟货币作为库存或其他财产持有的贸易或业务(普通收入或损失)。
个人矿工必须包括截至收到总收入之日开采的虚拟货币的公平市场价值。此外,如果矿工在其贸易或业务过程中从事采矿活动,而不是以雇员的身份,则纳税人需要就此类收入的净收入缴纳自雇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