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能否二次理赔
更新时间:2024-04-04 19:55:49 •阅读 0
一、交通事故能否二次理赔
交通事故赔偿后,如果出现伤亡,是可以再次索赔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计算方式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因此,如果赔偿后伤亡情况发生变化,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起再次索赔。具体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死亡补偿费;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0.交通费;
11.住宿费;
12.财产直接损失等。
二、赔偿金额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包含多项标准明确的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这些费用的赔偿金额根据具体公式计算,涉及到受害人是否有固定收入、住院天数、地方生活标准等因素。
对于直接财产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也有具体的计算方法。
三、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赔偿后受害者不幸死亡,之前的赔偿可能不足,此时可以根据新的情况再次索赔。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涉及到赔偿年限和当地居民的平均收入情况。对于年龄较大的受害者,赔偿年限有所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