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这个问题,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3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深圳市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①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②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
③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
④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住房登记实施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二、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的一种,主要是当地政府为辖区内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提供的住房,有限定的标准和价格,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能申请,当然也因为其价格低于同类型商品住宅而深受欢迎,那么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一、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户籍:申请者要求是取得深圳当地三年以上的非农户籍人士。收入:申请者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住房:申请者的家庭人均居住房面积要低于12平方米。年龄:申请者要求是已婚,或者三十周岁以上的单身。
申请者要申请深圳经济适用房的话,需要先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相关的申请,领取申请表格后按要求填写,内容要真实有效。
申请表中有写明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资料,根据要求来准备,相关材料主要有申请者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的收入及住房证明等等。
申请者将准备好的材料与申请表一同提交给街道、民政、住房保障部门等审核,然后报到区房管局审核,通过后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和评分。
复核通过后就就会在相关网站进行15天的公示,无异于后就可以取得申请资格证,按照评分多少的批次来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最后选房就可以办理相关的手续入住了。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的介绍,希望小编分享的内容能给大家一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方面的知识,可以关注我们齐家网资讯。
三、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3
1、目前国内房价居高不下,这让很多想要买房组建自己的小窝的朋友们承担不起,大喊“伤不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所以成了大家的抢手货,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购买的哦,要符合条件的。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2023年深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审核程序及购房申请程序。
2、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3、(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4、(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5、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6、(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7、(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它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8、(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9、(六)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10、(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11、(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由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如实提交申请材料。
12、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13、(二)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受理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和建房用地等情况进行调查。
14、向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的,社区工作站应将审查通过的申请材料提交所属的街道办事处。
15、(三)申请材料经初审通过后,街道办事处应将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将申请材料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16、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由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
17、(四)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区购租政策性住房情况,并会同区民政部门对低收入家庭的资格、重点优抚对象等情况进行核查。
18、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核查通过的申请材料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19、(五)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市公安、民政、国土房产、劳动保障、地税以及金融办、信息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和保监局等职能部门的协助下,通过查档取证、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和建房用地等进行审核。
20、(六)申请家庭的相关信息经审核后,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并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的社区进行公示。
21、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意见,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汇总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
22、(七)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予以轮候登记。
23、(一)申请人在受理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其他售房资料。
24、(二)阅读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售房资料,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收入核定表并到有关单位盖章。
25、(三)在受理申请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递交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表上要求同时提供的资料。
26、(四)递交资料并经初审合格后,领取回执单。
27、(五)在公布的时间内到售房中心看排队结果,入围者凭回执单和身份证领取入围自选房号通知单。
28、(六)按规定的时间凭入围自选房号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售房中心参加自选房号,选定房号后在现场交纳1万元保证金后签订《认购协议书》。
29、(七)签订《认购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或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和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3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