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以及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 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简述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一、电子口岸中出口退税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企业报关单审结后,海关系统自动向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发送报关单已结关信息。
企业操作员登录本系统查询已结关报关单信息。
企业根据已结关报关单信息,前往海关打印纸制出口退税报关单。
海关系统将所有已打印出口退税报关单的报关单数据传输至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企业登录本系统查询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并提交报送申请。
企业提交报送申请后,系统将企业确认的出口退税报关单电子数据传输至国税局。
企业持相关纸面单据向主管国税局申请出口退税,国税局查询本系统传输的出口退税报关单数据,核对企业的纸面单据,进行出口退税操作。
电子口岸中的出口退税系统是针对出口退税报关单(即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联)的联网核查系统,系统将海关总署从各口岸海关采集的出口退税报关单电子底帐数据保存在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在企业确认后,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再将该电子底账数据传送给国税总局,国税总局收到后通过网络下发给各地国税局供具体操作人员查询。
为国税局进行出口退税操作提供了可靠的电子依据,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执法的准确性,为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提供良好的外部数据环境,同时有效地杜绝了利用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实行骗税的不法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系统
二、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 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简述
1、进出口贸易公司通过登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进入出口收汇选项,领取核销单申领;
2、进出口贸易公司需要凭申领过的电子口岸IC卡基《出口企业核销单介绍信》(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前往外汇管理局领取纸质核销单;
3、进出口贸易公司通过登陆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出口收汇选项点击口岸备案进行纸质核销单备案;
4、进出口贸易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5、进出口贸易公司填写出口商品专用发票,此发票需要前往国税局领取;
6、进出口贸易公司通过出口退税退免税申报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打印两份进行提交征免申报,分别提交至外汇局以及出口单位;
7、进出口贸易公司进行企业交单,需要通过电子口岸执法系统选择进入出口收汇选项;
8、进出口贸易公司进行网上核销申报,需要打印出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
9、进出口贸易公司进行工行出口收汇核销,需要提供收回日期和核销金额;
10、进出口贸易公司前往外汇局办理收回核销,需要提供核销单、报关单、工行盖章的核销单、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以及电子口岸IC卡;
11、进出口贸易公司通过网上申报进入国税系统输入报表以及纳税申报表;
12、进出口贸易公司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中的免税数据上传至国税网站;
13、进出口贸易公司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退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另存入U盘备份;
14、进出口贸易公司准备出口退税纸质材料(具体见出口退税资料封底)并带U盘到国税局申报;
15、进出口贸易公司等国税局电话通知拿退税批复;
16、进出口贸易公司等国税局电话通知,携带退税皮肤以及公司公章及印鉴章去国税局办理退税申请手续;
17、进出口贸易公司办理过退税手续,一周内银行将从国家金库里拨入账款至公司帐户吗,自此出口退税完毕。
三、最新出口退税的操作明细流程
1、(1)向导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退税申报向导一外部数据采集出口商品汇率配置;
2、(2)退税申报向导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如果不读入电子数据,手工录入,选择“认证发票信息处理”);
3、(3)外部数据采集-报关单数据读入-报送单数据查询与确认,如果不读入电子数据,手工录入,选择“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
4、(4)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修改关联号和序号点击保存点击审核认可;
5、(5)二退税申报数据录入进货明细数申报据录入修改关联号和序号点击保存点击审核认可;
6、(6)三退税申报数据检查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换汇成本检查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四生成预申报数据生成预申报数据;
7、(7)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确认正式申报数据;
8、(8)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增加录入申报年月、申报批次自动生成汇总表保存;
9、(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申报表打印;
10、(10)打印进货明细申报表六确认正式申报数据进货明细申报数据查询申报表打印;
11、(11)打印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打印报表;
12、(12)七生成正式申报数据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进货/出口申报表。
13、《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14、第九条出口商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税务机关应及时予以接受并进行初审,经初步审核,出口商报送的申报资料、电子申报数据及纸质凭证齐全的,税务机关受理该笔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出口商报送的申报资料或纸质凭证不齐全的,除另有规定者外,税务机关不予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并要当即向出口商提出改正、补充资料、凭证的要求。
15、税务机关受理出口商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应为出口商出具回执,并对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16、第十条出口商报送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资料及纸质凭证齐全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在规定申报期限结束前,税务机关不得以无相关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核对不符等原因,拒不受理出口商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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