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推出十一项措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 “投资中国”金字招牌持续擦亮
为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金融服务、税收支持等方面提出11项具体措施。
我国外资质量大幅提升,“十四五”以来累计吸收外资已超过7000亿美元预期目标。“投资中国”金字招牌持续擦亮,引资结构不断优化。
加大支持力度
《通知》提到,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项目库,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项目可纳入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并享受相应支持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再投资时,灵活采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降低初期用地成本,具体方式按照现行鼓励支持政策执行。
另外,根据该《通知》,外商投资企业以全资方式在境内新设立的法人企业,申请办理其母公司已经获得的行业准入许可时,对于符合基本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法优化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依法实施并落实相关税收支持政策,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华再投资,促进形成更多有效投资;外商投资企业以合法产生的外汇利润、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合法取得的外汇利润开展境内再投资的,相关外汇资金可以按规定境内划转;在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且境内所投项目真实、合规前提下,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或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所需的外方关联股东贷款、“熊猫债”,优化管理流程,纳入“绿色通道”管理;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产品和服务,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推动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信息报告试点,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部门间信息共享,为企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提供便利;进一步优化促进外商投资的评价方式,注重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今年以来,我国政策层面持续释放积极信号,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
2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20项具体任务。其中特别提到,加大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政策措施,促进外资企业在华所获利润更多用于再投资。
国家外汇管理局6月18日发布消息称,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包括三方面9项具体政策,其中提及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
6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发布《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的公告》,明确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税收抵免。
优化发展环境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我国利用外资质量大幅提升。2024年高技术产业引资占比达到34.6%,较2020年提升了6个百分点。2025年1月至5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4018家,同比增长10.4%;许多跨国公司在华设立了地区总部和全球研发中心。
截至今年6月底,“十四五”期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累计达到7087.3亿美元,提前6个月完成了商务发展规划提出的7000亿美元的引资目标;同时累计新设外资企业22.9万家,比“十三五”期间增加了2.5万家。外资企业贡献了全国三分之一的进出口、四分之一的工业增加值和1/7的税收,以及创造了超过3000万个就业岗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我国不断优化营造外资发展的良好环境。2013年以来,我国已连续8次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针对外国投资者的限制措施由最初的190条压减至全国版29条、自贸试验区版27条,制造业限制性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清零”。同时在部分地区开展云计算、生物技术、独资医院等开放试点。在20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省市开展了1100余项试点任务,印发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
同时,我国市场环境的优化力度也在不断增强。2023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即“外资24条”,提出采取24条政策措施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
据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出台实施“外资24条”和稳外资行动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符合预期。比如“外资24条”一共有59项举措,到目前为止42项已经全部落实,其余的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特别是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数据跨境流动、财税优惠方面,有关政策条件持续改善和优化。
我国外商投资方面的法治环境也不断在完善。据悉,商务部累计制定、修订、废止法规文件500多部。通过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等机制收集外资企业困难问题,建立清单台账,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2025年以来,商务部已累计推动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困难问题近500件。外资企业对中国营商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
商务部还持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服务保障进外企”专项行动,完善跨部门协调解决问题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外资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稳定企业在华经营发展信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一视同仁支持内外资企业参与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活动,做到法律适用上一致、地位待遇上平等。
打造投资高地
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当前,逆全球化思潮抬头,为充分利用外资,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必须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释放市场、人才等方面潜力,努力吸引更多高质量外资,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自贸试验区作为制度型开放的“试验田”,更大力度开展制度型开放试验,在外资准入领域加大压力测试,打造吸引外商投资高地。
“十四五”期间,我国自贸试验区总数达到22个,覆盖了中国的东西南北中,形成了一个大格局。其中就产生了很多扩大开放的制度性创举,比如,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现在已经延伸到跨境服务贸易、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2024年自贸试验区外贸外资占全国的比重分别达到了19.6%和24.3%,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更加强劲。自贸试验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重点领域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
“十四五”期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意见》,是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管总的文件,对区内贸易、投资、资金流动、交通运输、人员往来、数据流动等方面作出了系统部署。5年来,自贸试验区已经形成了近200项制度创新成果,源源不断的政策红利让企业和群众更加可感、可知、可及。
此外,商务部累计在境内外举办“投资中国”重点活动超过60场,每年9月8日的“投洽会”已经成为“投资中国”的标志性展会。许多跨国公司表示,中国是跨国投资“理想、安全、有为”的目的地,是“确定性的绿洲和投资热土”。
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