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旺科技连亏2年半 上月被警示2021上市中原证券保荐
凯旺科技(301182.SZ近日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3.20亿元,同比增长10.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8.80万元,上年同期-2082.7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18.27万元,上年同期-2965.3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22.62万元,上年同期182.87万元。
凯旺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6亿元,同比增长9.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45.29万元,上年为-5682.0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9亿元,上年为-6394.2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09.87万元,上年为-1300.49万元。
凯旺科技于2021年12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2396万股,发行价格为27.12元/股,保荐机构为中原证券,保荐代表人为王二鹏、武佩增。
凯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6.50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80亿元,较原拟募资多2.81亿元。此前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凯旺科技原拟募资2.99亿元,拟分别用于精密连接器及连接组件产能扩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凯旺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6946.38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5583.21万元。
此前,凯旺科技于8月20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的公告。
凯旺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8号,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创业板监管函(2025第109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2025年4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购买原材料进行组装加工并对外销售的特定业务收入核算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并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以上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海刚、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邵振康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河南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陈海刚、邵振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监管函显示,2025年4月24日,凯旺科技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凯旺科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2024年一季度起开展的“购买原材料 成品组装”业务进行了回顾,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该业务由总额法改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并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凯旺科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陈海刚作为公司董事长、邵振康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和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