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产业迎来新发展机遇
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科学技术普及法自2002年公布施行以来首次修订。新修订的科普法有哪些亮点和创新?科普产业将迎来哪些发展机遇?如何规范和管理网络科普信息?围绕相关热点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新修订的科普法从原法的6章34条增加到8章60条。其中,突出科普重要地位,明确科普总体要求,强调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将每年9月确立为全国科普月。
“修订后的科普法强调科普公益属性,完善政府科普工作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介绍,法律规定国家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制定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同时强化社会力量参与,凝聚科普工作合力,规定促进企业结合科研生产开展科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科普奖项。
新修订的科普法在强调科普是公益事业的基础上,明确要求构建“国家推动科普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构建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的科普发展格局”“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科技部有关司局负责人李昕表示,下一步,应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系统观念,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投入和参与科普事业,让新时代科普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行动。
科普的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是大势所趋。科普产业是政府、社会、市场等协同推进大科普格局的重要支撑。同时,科普产业与新闻出版、旅游、影视、展览等行业密切相关,“科普 ”赋能相关行业,提供发展新思路和新动力。
李昕表示,一方面,要把科普的资源和要素充分融入这些产业发展之中,形成一些新业态,保持和扩大科普文创、研学等方面良好的发展势头。另一方面,科普自身也要打造创作、研发、设计、制造、展陈等全链条的产业体系,做大做强科普企业,推动科普产业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社会公众期盼。
对此,新修订的科普法规定,鼓励企业将自身科技资源转化为科普资源,向公众开放实验室、生产线等科研、生产设施,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场馆和设施。为更好地支持企业开展科普活动,法律规定国家支持科普产品和服务研究开发,鼓励新颖、独创、科学性强的高质量科普作品创作,提升科普原创能力,依法保护科普成果知识产权。
如今,网络化科普日益成为科普传媒矩阵中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重要阵地。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科普类网站建设2045个;科普类微信公众号建设9561个,关注数10.45亿个;科普类微博建设1513个,粉丝数2.86亿个。修订后的科普法回应数字时代新形势,完善网络科普制度。其中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等机构和团体做好科普宣传工作;鼓励利用新兴媒体开展科普,拓展科普渠道和手段。
中国科协科普部副部长顾雁峰介绍,目前,“科普中国”已成为国内权威的综合性科普服务平台,平台原创科普视频3.33万个、科普图文23.89万篇,其中健康、辟谣、应急科普、生活百科等专栏内容深受老年人群关注和喜爱。
网络科普质量良莠不齐,一些虚假错误信息在网络上流传。新修订的科普法既鼓励支持新媒体科普的发展,又对违规行为的治理进行了规范。法律规定科普内容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国家加强对科普信息发布和传播的监测与评估,对传播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的虚假错误信息,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予以澄清和纠正。“2024年,科学辟谣平台与中央网信办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建立‘谣言线索共享机制’,实现全网科学类谣言线索的及时互通。”顾雁峰表示,平台还与学习强国等平台定期发布辟谣榜单,共同加大科普正能量供给,助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