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股份有限公司(文化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3-04-01 08:41:26 •阅读 0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分别与芜湖银安盛智业有限责任公司、芜湖银安盛智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受让墨麟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转让完成后,墨麟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文化长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表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非公开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主动委托相关方出具的非公开发行的意向性文件,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比例低于同比例降低,有利于其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2、2016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即以下几个条件全部满足: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届次变更后持股比例由公司2015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总股本增加到24,332,235股,股本总额由30,194,237股变更为34,347,837股。
2、201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22,451,075.50元,2014年度净利润率为4.41%。
本次实施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将用于新建、扩建、扩建生产基地和偿还银行贷款。
二、项目实施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持股总数
2、持股总股本
总股本:30,194,770,728股
其中:
2、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
3、持股总数: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