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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证监局:对朗鸿科技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6月24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2022年9月5日,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之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2000万元理财产品,违反了相关规定,导致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不准确。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忻宏、时任董事会秘书胡国芳、时任财务总监江志平未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忻宏、胡国芳、江志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