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亿募集资金逾期未赎回!博瑞生物收警示函,公司近年来多次遭监管部门警示
更新时间:2025-06-27 22:04:04 •阅读 0
6月27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邹元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19年11月27日,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0年11月26日,上述董事会决议期限届满,公司未及时赎回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产品。
公司迟至2020年12月11日方召开董事会审议未来12个月的现金管理额度,对于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0日之间存续的现金管理情况,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
在前述事项中,邹元来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3年10月18日,博瑞生物董事长袁建栋因发布BGM0504注射液药效的相关言论具有误导性,收到江苏监管局下达的警示函。2020年3月,博瑞医药曾因披露瑞德西韦相关信息不准确,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