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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待遇)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黄莉

日期:2015-05-24附件下载: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待遇)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待遇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5年5月16日为授予日,并在公司内部进行授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向公司全体股东充分汇报,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宜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充分,经审慎思考,公司确定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9名,分别为: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00万股,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数的3.50%,授予价格为33.44元。

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7.86元/股,授予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时,公司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激励对象名称

公司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管理)骨干及高级技术(业务)骨干等共计9名,具体如下:

1、高级管理人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作为本次激励对象,分别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9,600股,限售期不超过12个月。

2、中层管理人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作为本次激励对象,分别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1,000股,限售期不超过12个月。

3、事业合伙人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作为本次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