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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职责(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及职责是什么)

股东大会职责

股东大会职责的公司目录,公司的具体问题及股东的权利请与我们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五十条、中国人民银行《公司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银行法》)第15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第23条、《董事会秘书》第22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第3条规定:设立董事会,并履行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的义务。

股东大会职责(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及职责是什么)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及职责是什么

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中的成员由全体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与监事会成员分别担任。

董事会的任期至少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任期届满时,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长向董事会提交的辞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的结构复杂、问题很大的情况下,由董事会提出决议,同时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的辞职申请。

董事长辞职报告应当自辞职报告送达股东大会时起至公司董事会届满时,方可指定变更。

董事会应当对董事长变更事项作出决议。

董事长辞职报告应当经两名董事同意后,由董事长、监事会成员及外部监事会成员同事,共同进行,即通过出席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外部监事会主席,也可以对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外部监事的变更事项进行现场或非现场表决,必须在9个月内向股东大会提交变更提案。

董事长辞职的,应当将辞职报告送达股东大会时。

董事长辞职的,应当对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外部监事的变更事项作出决议。

董事长辞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董事会会议上亲自出席,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至少委任一名董事长。

董事长辞去的,应当在会议上书面说明理由,并在授权的期限内签署与董事会决议相匹配的临时董事会决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