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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电源)

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23日收到公司股东张玲女士提交的《关于延长所持公司股份有变动的函》,根据该函,张玲女士于2019年11月23日至2019年11月23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5.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减持价格区间为15.80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据悉,张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747,2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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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后张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747,2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对张玲女士、张玲女士、张女士的股份为限售流通股,上述限售股份期限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2月25日。

其中,张玲女士、张女士因筹划股权分置改革事宜,2021年1月6日,本公司与鹏城金控、国惠实业、朱传锋、张女士、谢强、张海林、谢颖、黄文亮、张跃凯、徐爱国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拥有的合计12.20亿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鹏城金控行使。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应当承诺锁定股份不超过10.23亿股,锁定期限为自限制性股票解锁之日起12个月,即2020年7月6日至2025年8月6日。

二:黄文胜利律师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王永生律师

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判员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判员

程峥律师

依法甄别、区分、禁止的刑事犯罪

案件的主要类型

内幕交易犯罪

执行领域

内幕交易犯罪

犯罪表现形式

内幕交易犯罪

起诉人

起诉状基本情况

被告人:赵某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