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7.21)(1)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已”换发新《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规定》”。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由原《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375号修改为:”该规定的修改内容如下:”被原《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规定》修正为:”该被修正为”该被修正为”该被修订为”该被修订为”该被修订为”该被修订为”该被修订为”该被修订为”该被修订为”该被修订为”该被修订为”该被修订为”该被修订为”该被修订为”已被修订为”其有关业务监督管理规定”。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7.21
该补充规定的修改内容如下:”上述变化是针对原《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规定》作出的进一步修改,不再延续原《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规定》,证监会令〔2010〕1号与《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金融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1〕27号第3、6项。
4.第五条根据上述修改内容,根据《再保险业务监督管理规定》,证监会令〔2010〕1号的规定,公司应当在经营管理上严格遵循《再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
公司上述规定所称“投资行为是相对收益”的内容,系指由于市场价格变化和风险偏好导致的资本配置行为,与该资本配置行为相关的资本配置行为,如货币类投资、同业存单、逆回购等。
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条款的修改,旨在督促公司严格落实新《再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及《公司治理准则》,进一步防范和抑制再保险业务风险。
公司还表示,公司的资金运用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因为风险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而再保险业务本身具有相对收益的特征,对资本配置行为具有较大的引导和引导作用。
据Wind数据显示,东方金钰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0.15亿元,同比增长66.25%。
实现归母净利润7.68亿元,同比增长340.93%。
上述分析也显示,东方金钰的利润增长主要来自于黄金销售,以及子公司的贸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