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截止日期(个税申报截止日期2023)
更新时间:2023-04-29 09:13:06 •阅读 0
个税申报截止日期
个税申报截止日期是指“2016年3月1日之后,申报的税款应于次月重新进行扣缴”。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2016年3月1日,个税起征时纳税人每年应当在本月内为其对应的应缴税额,同时在2017年1月1日前,再进行扣缴。
个税申报截止日期2023
下一步将开展的税款将按照时间顺序,根据纳税人对应时间进行扣缴。
2016年3月1日之前预缴的税款可以不在本月进行扣缴,但不在3月1日之后征税的,纳税人每年仍需要缴纳个税,因此,明年4月1日之前的扣税应在2017年1月1日前扣除。
因此,今年12月1日之后,纳税人预扣个税的款项仍然在2017年1月1日前扣除。
3、综合所得
1取得的下列“工资、薪金所得”所得,应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季或按年向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个体工商户销售服务、不动产,房屋、土地使用权、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附加
,2房屋买卖,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对共有产权住房取得的收入,包括住房转让收入、赠与收入、转移收入、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收入,凭合同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
房屋买卖,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收入,有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收入,凭合同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
个人住房贷款贴息费:购入自住住房等住房的贷款贴息费,以每月的账户余额为限,每月扣除相应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后,按下列程序缴存贴息费:
1.在签订贷款合同后,按照合同的顺序按期足额缴存,每月按时足额缴存,连续足额缴存贴息贷款不超过12个月。
2.自建房或为自建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