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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为保护投资者变现公司股票提供的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期间为保护投资者变现公司股票提供的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证监会发布上市审核委员会,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第19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申请,并于2020年6月12日取得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部审核指引》第八章第一节和第九章第十五节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事前认可意见与核查意见》。

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的监管情况

,三退市风险警示期间重大违法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14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暴风集团”变更为“*ST暴风”,股票交易于2020年6月17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暴风退”变更为“*ST暴风”。

公司存在《证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等情形,触及了本所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股票上市规则》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具体情形

2020年6月7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未在首次卖出数量达到拟申报数量前30%的显性条件时”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和李建伟、翁加旺、李超、张晓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

其中,“李建伟、翁加旺、李超”两名个人分别被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相关当事人李建伟、翁加旺、张晓辉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对相关当事人李超、李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晓辉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