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上限(杭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更新时间:2023-05-10 00:14:56 •阅读 0
杭州公积金上限
杭州公积金上限调整方案》在2022年7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杭州公积金“上限”,新规将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在适当的时点调整,待到调整后再通知。
调整后公积金上限
杭州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本次调整后,每个职工只能享有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使用管理权限调整的机会。
公积金个人账户使用上限调整前,职工申请提取、支取、结转、变更等公积金的缴存业务,不受上限调整影响。
公积金对未满60周岁的老人,仍按原缴存、支取的原则执行。
调整后,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计入额度和提取金额上限均保持不变,无法办理提取和支取。
公积金提取规定
1、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除使用一次性付款可以减除,但无法全部提取。
职工和配偶提取的资料由职工和配偶本人签名的,也可以用现金或其他方式支付。
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或退休后支付住房价款的,可以用个人账户提取。
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不超过规定提取的数额,其他提取不超过规定提取总额的,以单位提取为准。
2、职工有提取记录,按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给职工本人。
3、职工有提取记录,按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或退休后支付住房价款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给职工本人。
4、职工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或退休后支付住房价款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给职工本人。
2、提取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很简单,当满足相关条件时,职工可随时提取。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