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境内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特点 情况如下
更新时间:2023-11-09 16:17:13 •阅读 0
在期货市场的交易中,期货买方以及卖方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保证金,我国的规定是5%——15%,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一般情况下,合约品种的不同,就会导致对保证金的要求不同。
我国境内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特点:
【1】对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规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一般来说,交易保证金比例随着交割期的临近而提高。 【2】当投资者的合约持仓量加大,交易所也将会逐渐的调高对该合约所要求的交易保证金比例。 【3】当某期货合约连续出现涨跌停板时,交易保证金比例也会有所提高。 【4】当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按结算价所进行计算的价格变动,连续多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期货交易所会根据市场的情况,对部分或全部会员的单边或双边持仓,按同比例或不同比例提高交易保证金水平,限制部分或全部会员划出资金、暂停部分或全部会员增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采取限期平仓或强行平仓等一种或多种措施,以控制风险。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我国境内期货交易所实行的保证金制度的一些特点,从上面来看,交易保证金的这些调整将是极有利于保障合约的履行的,有利于实现保值的初衷,适合追求稳健投资的投资者朋友进行保值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