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乙烯期货厂库未按规定发货会怎样
更新时间:2025-03-15 01:32:24 •阅读 0
苯乙烯期货厂库未按规定发货,应当向货主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金额=该商品最近已交割月份交割结算价×按商品总量应发而未发的商品数量×5%。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交易所向货主提供其它厂库或其它地点的相同质量和数量的现货商品,并承担调整交货地点和延期发货产生的全部费用。
2、交易所无法提供上述商品时,向货主返还货款并支付赔偿金。返还货款和赔偿金的金额=该商品最近已交割月份交割结算价×按商品总量应发而未发的商品数量×120%。
苯乙烯期货标准仓单交割有哪些要求:
1、会员办理交割预报时,应当按30元/吨向交易所交纳交割预报定金。已存放在库的货物申请期货交割的,无需重新向所在仓库发货。
2、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委托交易所指定的质量检验机构对入库商品进行质量检验。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在货物入库前3个自然日之前,将到货方式、到货数量、到货时间等相关信息通知指定质量检验机构。
3、苯乙烯标准仓单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交割日前(含当日)应当进行标准仓单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