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更新时间:2023-03-09 01:12:29 •阅读 0
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在本市(市)执行。
经省政府同意,市公积金中心于9月30日发布《关于调整我市各缴存职工、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通知》(沪公积金金办规[2022]2号),按照新政策规定,经我市公积金中心同意,市公积金中心在2月1日起暂停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受影响。
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和组合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自2022年9月30日(即8月1日起)起的3年以上(含3年)贷款的最高额度。
政策规定
1.组合贷款:
贷款申请人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除房改房、自有住房、享受市房地产、商铺等投资购房优惠的贷款),在首次购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应当高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
2.组合贷款:
自2022年9月30日起,除本市范围内二手房外,购买住房的本市范围内住房(除自有住房、享受市房地产、商铺等投资购房优惠的贷款),在首次购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应当高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
贷款额度由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核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中心按照中心2022年9月30日公布的贷款评估基准利率0.75%-1年期LPR的1.1倍测算,贷款月平均利率每月减少0.0395元,即本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月平均利率为0.888%,借款人每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降至1000元以下,当月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购买一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此次贷款调整影响。
住房公积金如何转到个人账户?
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分为三个步骤:
1、市民携带公积金联名卡前往所属住房所在单位进行公积金办理。
2、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