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买新房为啥要做委托公证
更新时间:2024-02-06 08:12:51 •阅读 0
按揭买新房做委托公证主要是为了规避风险。因为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办理房产公证都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应审查房产赠与公证是否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无偿签订的。
在现实的社会和公证实践中,有些赠与人与受赠与人不存在任何的亲属关系或朋友关系,更不具有公益性的赠与,赠与人就自愿地将自己价值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房产无偿地赠给受赠人,而且不设置任何条件、义务。遇到这种情况时,公证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审查双方当事人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的真实目的,防止当事人为了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或政策,而明赠暗买。
2、受赠人在房产赠与合同签定后,必须办理相关的房产变更手续。
《民法典》规定:”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对房产赠与,根据规定,房产的所有权自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或产权过户手续时发生转移。也就是说,只有在办理登记等手续后。房产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房产的赠与才能对抗第三人。
3、赠与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民法典规定此类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房产公证注意事项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应该是完全自愿无偿签订。
2、受赠人在房产赠与合同签定后,必须办理相关的房产变更手续。
3、赠与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随意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