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在什么部门办理
房产过户通常在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这些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房地产交易,包括登记、备案和监管房产权证书的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土地证、税费缴纳证明等证件。在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应在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办理过户登记后,买方应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领取房产证。总之,房产过户是一个涉及多个部门和证件的过程,需要买卖双方认真了解和准备。
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
1、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买卖双方都应该合法交易,交易之前还需要做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了解市场行情和买卖的各个环节和步骤,以及各种注意事项,尤其应该了解户籍政策。尤其是一些大城市的落户限制,并不是买了房子就一定能迁入户口的。
2、要求卖方出示户口本,并复印保留凭证:在进行交易的时候,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出示户口本,通过查看卖方的户口本,买方即可大致了解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
3、核实二手房物业费等费用:购买二手房之后,购房者也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时,购房者务必要了解核实诸如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的缴纳和结清情况。以确定购房以后生活起居不会出现影响。
4、必须明确地在合同中约定卖方迁出时间:购房者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卖方迁出户口的时间,购房者应要求出售方在申请过户登记前的特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而不能约定在申请过户登记、交付了大部分房款之后。
5、预留部分房款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在支付房款的时候,购房者应该预留部分房款,然后要求卖家在过户后尽快把户口迁移出去,迁移后再支付剩余部分房款,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每逾期一天的罚金,在逾期多少时间后可以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解除的赔偿金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