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可以空置吗
更新时间:2024-03-01 12:12:52 •阅读 0
公租房可以空置但是不可以长期空置,承租家庭连续三个月以上(包括三个月)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日,公租房产权单位可按租赁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如果有空置房屋的需要可以先向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申请通过以后则可以空置一定时间。
公租房是什么意思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办理公租房需要哪些手续
1、申请条件:
在申请时,如外来务工有单位的,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单位出具的工作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劳动合同或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三者选其一,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2、申请资料:
(1)申请人在申请公租房时,需提交公租房《申请表》,该表格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审核意见(需加盖本单位公章)。高级人才: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认定证书.中初级人才:毕业证、证及有效鉴定、认定文件.社会保障或者医疗保险卡。
(2)申请人携带的证件,如: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证明、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证明、社会保障卡、银行代扣(退)公租房诚信保证金委托书、申报系统填报的诚信金账户的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借记卡须同时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对账单或账户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