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给总公司的管理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更新时间:2024-10-19 18:00:22 •阅读 0
向总
公司上交的管理费,如符合独立
交易原则,凭总公司开具的
发票可在分公司税前列支;总公司相应确认企业所得
税收入。这意味着,当分公司向总公司上交管理费时,只要这笔费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那么分公司就可以在税前扣除这笔费用,而总公司则需要确认相应的企业所得税收入。
另外,如果分公司向总公司上交税后利润,那么这笔利润就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换句话说,分公司不需要为这笔利润缴纳增值税。分公司可以直接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这笔利润,并以总公司开具的收据作为
会计凭证。这样一来,分公司就可以避免因为增值税而产生的额外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