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如何补救?
更新时间:2024-10-26 10:02:03 •阅读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查账征收的企业可以使用以后年度的所得来弥补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然而,对于核定征收的企业来说,则无法进行亏损弥补。
此外,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可以将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结转以后年度弥补。这一规定将最长结转年限从原来的5年延长至10年。
综上所述,查账征收的企业可以通过将亏损结转到以后年度来弥补,而核定征收的企业则无法进行此类操作。此外,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将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这些规定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和时间来逐步弥补亏损,从而更好地发展和经营。
此外,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可以将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结转以后年度弥补。这一规定将最长结转年限从原来的5年延长至10年。
综上所述,查账征收的企业可以通过将亏损结转到以后年度来弥补,而核定征收的企业则无法进行此类操作。此外,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将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这些规定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和时间来逐步弥补亏损,从而更好地发展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