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月薪1500元系印刷错误_一博士出版学位论文未经导师同意被索赔4000万,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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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士出版学位论文未经导师同意被索赔4000万,法院判了
因为一篇博士论文的出版,导师与学生之间爆发了一场著作权官司。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肖海林起诉其博士生张术丹,索赔四千多万元。这起案件引发了关于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的广泛讨论。
### 案件背景
公开出版的张术丹博士论文一书成为争议焦点。原告是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教授肖海林,被告则是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张术丹。张术丹当年在攻读博士学位时,肖海林是她的导师。
博士毕业后两年,张术丹单独署名出版了她的博士论文。肖海林得知后提起诉讼,称张术丹论文的核心内容来源于他的课题研究成果,未经其同意擅自出版构成侵权,并给他的科研带来了“灭顶之灾”。
“我这十多年来的研究成果都归零了,变成是对她的剽窃。”肖海林表示。他起诉索赔的金额总计4814万余元,被告除张术丹外,还包括内蒙古财经大学和经济科学出版社。
张术丹则认为,博士论文的著作权属于她本人,她并未侵权;肖海林作为导师提供课题资料只是指导学生的方式,并非参与论文创作。
### 一审判决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于2023年6月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肖海林并非涉案论文的合作作者,但论文前三章使用了其课题申请书的独创性表达,构成侵权。法院判令张术丹向肖海林书面道歉并赔偿22万元。
### 二审判决
双方上诉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4年6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涉案论文属于张术丹与肖海林的合作作品。尽管一审存在部分事实认定瑕疵,但判决结论正确,遂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后,张术丹按判决支付了22万元赔偿费用及相关诉讼费,但尚未进行书面道歉。张术丹表示:“我肯定是不服的,但法院二审是终审,所以我必须执行。”
### 学位论文的著作权问题
针对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律师刘凯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指出,一般情况下,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应归撰写的学生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既不属于法人作品,也不属于职务作品,完成论文后,学生自动获得该论文的著作权。
然而,如果导师对论文进行了实质性创作,可以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在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由学生、导师、学校等主体约定论文的著作权归属。
刘凯提醒,学生在论文中使用指导老师或他人的研究成果时,需规范、合理、适度地引用并进行标注,以避免引发侵权纠纷。
### 结语
这起导师起诉学生的著作权纠纷不仅涉及个人权益,还反映了研究生培养政策、科研诚信和行业规范的问题。虽然二审确认肖海林为合作作者之一,但他认为判决遗漏了侵权赔偿诉求且赔偿数额过低,已准备申请再审。此案件再次引发了学术界对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的关注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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