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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我国的会员分级结算制度 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是怎样的?

会员分级结算制度是我国期货交易所流行的两大结算制度之一,我国境内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也就是境内第四家期货交易所就是采用的会员分级制度,那么,什么是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呢?

与全员结算交易制度下的会员不同,实行会员分级制度的期货交易所的会员会有更多限制,根据其是否能与期货交易所直接办理结算业务,会将其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具体又可以划分为交易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很明显,在这种制度下,结算会员的结算是有所限制的,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会员

交易会员不能与期货交易所直接进行结算,属于非结算会员。

【2】交易结算会员

交易结算会员能与期货交易所办理直接结算,只能对其受托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3】全面结算会员

全面结算会员既能够对其受托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也能够对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4】特别结算会员

特别结算会员只能够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从上来看,交易会员就属于非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都属于结算会员,虽然有所限制,但是,投资者在参与交易的时候不必要担心结算风险,因为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配套相应的保证金制度,结算会员会通过缴纳结算担保金进行风险共担。